招標編號:鄭財談判(2012XDDL)3號
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發布的“鄭州藝術宮舞臺機械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內容現做如下變更:
(1)供應商資質要求:第3條“供應商若為代理商或經銷商需提供生產廠商或國內總代理商出具的授權銷售證明”取消;
(2)談判件發售信息:“其他有關事項”中“生產廠商或國內總代理商出具的授權銷售證明(代理商或經銷商提供)” 取消;
(3)談判響應文件接收時間:2012年3月23日下午2:00-2:30分;
(4)談判時間變更為2012年3月23日下午2:30分。
其余內容不變。
2012年3月16日